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税收新政”),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二是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
目前,东莞市民购买住宅,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及三项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等三种。税收新政涉及了契税、增值税两种。
其中,关于契税,税收新政明确: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而在此之前,契税政策则是:1.首套,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二套,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这就意味着,税收新政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后,将大大利好购买建筑面积90-140平方米户型的刚改客群,他们应缴纳的契税,首套将从1.5%降到1%,二套将从2%降到1%。
关于增值税,由于税收新政只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四市,对东莞无影响。
目前,东莞的增值税,个人出售住房时取得不动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2年,免征;个人出售住房时取得不动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不足2年,将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
住房交易税收新政出台,之前多缴纳的契税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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